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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 |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共创美好生活 近年来,中银富登有效将村镇银行“地处县域、扎根农村”的机构特点转化为“距离基层更近、惠及群众更广、服务‘三农’更实”的经营特色。中银富登坚持党建引领,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乡村全面振兴主责主业,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坚持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交上一份通过村镇银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中行答卷。
  • 近日,由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与《当代县域经济》杂志联合主办、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承办的“第四届中国县域金融发展论坛暨第十五届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论坛发布了全国村镇银行综合业务发展情况排名及全国村镇银行品牌价值榜单,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获评“全国村镇银行优秀主发起银行”。
  • 9月21日,由《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社主办的“村镇银行金融强农经验交流会暨村镇银行金融强农典范案例推介活动”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践行数字普惠 创新产品服务 助力乡村振兴》获评“2023年度村镇银行金融强农典范案例”。
  •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银行总行党委关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相关部署。
  • 3月14日,由《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2023年中国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创新峰会在北京举行。峰会以“创新金融服务 共建美好生活”为主题,监管部门、银行和保险机构以及咨询机构等共话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创新举措。峰会发布了2022中国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创新案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获评“中国银行业适老服务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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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2020-12-30 [打印]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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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惩戒和治理。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 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揭发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

  三、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

  四、公安机关将对重点电信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非法买卖“两卡”的可疑人员。涉案“两卡”较多地区,公安机关将逐一上门,与涉案“两卡”开卡人见面,并签订承诺书。

  五、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 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 号)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 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惩戒提出申诉的,经公安机关确认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及时解除相关惩戒措施,恢复业务办理。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处理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推动实施相关惩戒措施。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非法买卖“两卡”,并积极向公安机关反诈骗中心举报涉“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打一场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民战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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